| 办事项目 |
| 特殊人员申请永久居留证 |
| 办理机构 |
|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。 |
| 行政许可条件(数量) |
|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,可以申请办理国家特需人员(有特殊成就)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: |
| (1)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、突出贡献的; |
| (2)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、特殊技能人才及知名人士; |
|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。 |
| 办理程序及期限 |
| 申请资料齐全后,6个月内办结。 |
|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受理、上海市公安局审核、公安部审批。 |
| 办理依据 |
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