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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人居留许可(三年期)


办事项目
外国人居留许可(三年期)
办理机构
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。
行政许可条件(数量) 
   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,可申请办理三年期居留许可:
    1、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的工作人员;
    2、注册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内下一级部门的经理;
    3、持有效期3年《上海市居住证》B卡的人员。
    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、父母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。
办理程序及期限 
首次申请,申请人须亲自办理,再次申请,可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亲属代办。
    申请资料齐全后,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办理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。
Oregenal:      Time:2008-2-18 15:28:04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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